中国网3月2日讯(记者张艳玲)记者从今天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得悉,到“十一五”晚期,我国累计发布环境保护规范1418项,其间现行的规范有1307项,被更新或废止的规范有111项。
据悉,我国环境保护规范自1973年创建以来,通过30余年的开展和完善,已形成了“两级五类”环境保护规范系统。其间,“两级”即指国家级环境保护规范和地方级环境保护规范,“五类”即指以环境质量衡量原则、污染物排放(操控)规范和环境监督测定规范等三类规范为中心,包括环境根底规范与规范制修订规范、办理规范类环境保护规范二类规范在内的国家环境保护规范系统。
现在,环境保护规范的影响区域已掩盖水、空气、土壤、声与振荡、固态废料与化学品、生态、核与电磁辐射等环境保护范畴。到“十一五”晚期,我国累计发布环境保护规范1418项,其间现行的规范有1307项,被更新或废止的规范有111项。